移民申请不易 诚信必不可少

 In 杰西分析

        加拿大作为国内移民留学的主要目的国,一直是国人关注的重点。优秀的自然环境、科学的教育体系和稳定的社会福利是吸引众多申请者移民留学加拿大的主要原因。加拿大移民部多次强调,加拿大联邦从来都不欢迎“作假者”。近期媒体爆出多位因在移民申请时造假导致申请失败的案例,再次引起关注。

        事件一 提供假出生证,移民申请被拒

        一位华裔女子吴某在申请加拿大移民时,出于保护养子的目的,提供了假出生证,把养子说成亲生儿子,结果被加拿大移民部判定5年内拒绝入境。

        该女子于2009年开始申请移民,她作为主申,丈夫和10岁儿子为附申。移民官进行审核时,怀疑其儿子出生证的真实性,要求吴某提供基因测试证明。接到通知后,吴某说是由于担心儿子长大受欺负,才迟迟没有办理领养证,随后吴某主动递交了领养证明。但移民官称她伪造亲子关系,提供虚假文件和不实信息,拒绝了她的移民申请,并禁止其入境5年。

        吴某上诉至法院,被驳回。法官称,因她向移民官提供虚假不实信息,将被禁止入境五年。且由于吴某造假,除一家三口被拒绝入境五年外,她正在加拿大留学的儿子的学生签证也因此虚假材料受到牵连自动作废,将被遣返回国。

        其实领养与否并不影响其儿子作为家属附申一起申请移民,但造假在加拿大可是严重问题,吴某的情况实在令人唏嘘。

       

        事件二 其父申请造假,女子无法入籍

        该女子于2006年10月随父母定居加拿大,作为accompanying member得到永久居民身份。她在2015年3月申请公民入籍,全部流程已基本走完,只待最后一步安排参加宣誓仪式。但随后其父被怀疑在申请移民前有犯罪且在申请过程中造假,违反移民法第36、37及41条,需等待移民部听证并裁定是否应被驱逐出境。

        移民部认为该女子的公民申请是否获批,应取决于对其父的调查听证结果。如果其父被裁定应被禁止入境,那么当事人作为accompanying member,也应该被禁止入境。

       该女子上诉至联邦法院,要求强制移民部继续审批其公民入籍。法官听取双方的陈述后,驳回当事人的强制执行令申请。

        事件三 伪造居留时间,被判限期离境

        一位中国律师需要更新枫叶卡,向无牌移民中介New Can Consultants ( Canada) Ltd.(王讯公司)申请办理,该公司为其伪造了多份受雇证明和虚假资料。案发后,移民部向其发出限期离境令且5年内不得入境。该女子上诉至法庭,主审法官驳回其上诉,裁定其离境。由于该女子的女儿已经是加拿大公民,基于人道和同情的因素,其在5年禁令过后,可以再次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或者申请长期的旅游签证。

        除了申请人造假的情况外,近年来委托无牌移民中介代理移民申请,导致被拒的案件也多次发生。没有执业资质的代理不会给客户填写5476代理表格,一旦发现,将被移民局认定为“虚假陈述”,将面临拒签、5年内不能入境等后果。金钱损失可以弥补,时间损失无法衡量!

        根据加拿大法律规定,只有通过加拿大移民顾问监管委员会(ICCRC)考核并注册的移民法律顾问(RCIC)才能合法有偿提供移民代理服务,其业务由加拿大移民部授权和保护。在您签约前,请通过加拿大移民局官网或直接登录http:/secure.iccrc-crcic.ca/search-new/EN,查询移民顾问合法资质。选择加拿大持牌移民法律顾问,将使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护,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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